第(3/3)页 余贤理所当然道:“毕竟我们是来寻宝、冒险的,如果整个过程都坐飞毯,那还有什么乐趣可言?” “问题是我们这样一直枯燥的往上走,就有乐趣了?”张寿反问道。 余贤一想,拍了自己的脑门一下,懊恼道:“你说的也有道理,那不如比赛?我们所有人一起往上跑,谁最后一名,谁回头就去珍界上班一百年!” “那赢了呢?”宫倩问道。 余贤笑道:“赢了?那算你厉害。” “……” 众人一听,顿时兴趣缺缺。 输了有坏处,赢了没好处,谁想玩啊。 余贤见大家都士气低迷,叹气道:“那第一名,可以少打工一百年,这总行了吧。” “那还差不多。”张寿点头道。 他确实有心,准备去珍界给余贤打工一千年。 毕竟他也感受到了自身的弱小,他希望可以获得更多的规则之力,变得更加强大。 至少下一次,再面对阿都拉姆那样的对手,他要战而胜之,而不是被对方利用自己的力量,把自己腰斩了。 像宫倩、诺拉,其实都有这方面的想法。 于是,大家纷纷开始准备,等大家都站成一排之后,余贤就让诺拉举枪发令。 当枪声响起的瞬间,在场所有人立即往前跑,诺拉举枪对着山巅就是一枪,接着人就闪现到子弹上面,脚尖轻轻的黏在子弹上,任由子弹带着自己移动。 瞬间,她就超越所有人,成功占据第一名。 第(3/3)页